目前國外發(fā)達國家在餐廚垃圾在各方面都比較完善,無論在收運、處理和相關立法等方面均走在我國的前面。歐盟國家已實施的垃圾填埋法令規(guī)定:凡是垃圾中易腐有機物含量超過5%不允許填埋,因此歐洲的餐廚垃圾處理方式多元化。由于上世紀末的瘋牛病、動物口蹄疫大規(guī)模爆發(fā),1999年英國引入新法令對餐廚垃圾生產(chǎn)飼料作了嚴格規(guī)定,法令規(guī)定:經(jīng)授權處理后的餐廚垃圾可以用來飼養(yǎng)禽畜,但不得飼養(yǎng)反芻動物,以避免瘋牛病等傳播性疾病擴散。
美國每年的城市生活垃圾的產(chǎn)生量為2.62億噸,餐廚垃圾總量為2620萬噸/年,占其生活垃圾總量的11.4%。2000年這個比例僅次于紙張37.4%和庭院垃圾12%,而回收率僅為2.6%。遠低于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率的平均值30.1%,而且近幾年沒有升高的趨勢。美國處理廚余垃圾的平均費用為每噸9到38美元。處置方式大部分以家庭填埋為主。對廚余垃圾產(chǎn)生量較大的單位設置廚余垃圾粉碎機和油脂分離裝置,分離出來的垃圾排入下水道,油脂則送往相關加工廠(如制皂廠)加以利用。對于廚余垃圾產(chǎn)生量較小的單位如居民廚房,則被混入有機垃圾中統(tǒng)一處理或通過安裝廚余垃圾處理機,將垃圾粉碎后排入下水道。未來的處理趨勢是采用堆肥工藝制成肥料或加工成動物飼料進行資源化回收利用。由于美國采用的是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其收費標準是以家庭垃圾產(chǎn)生量為基準。家庭產(chǎn)生的垃圾多,收費就相應較高。所以以堆肥方式處理餐廚垃圾及庭院垃圾在美國的家庭非常普及,尤其是在人口密度較小的中西部地區(qū)。美國各個州關于廚余垃圾的處理政策和方式各不相同,都是根據(jù)當?shù)鼐唧w情況,建立了自主的廚余垃圾處理回收體系。目前應用方向以蚯蚓堆肥(Vermicomposting)及密封式容器堆肥(In-vesselcomposting)為主[2]。
在韓國,堆肥處理成本大致為每噸60美元,焚燒的費用大約為每噸90美元,填埋為每噸25美元。目前韓國把廚余垃圾列為可燃垃圾,焚燒的垃圾中廚余垃圾占30%-50%。1991年城市生活垃圾產(chǎn)生量為92000t/d,其中餐廚垃圾占27%。2000年,韓國城市生活垃圾產(chǎn)量約為1700萬噸,其中餐廚垃圾占25%。由于該國廚余垃圾的燃燒技術導致二惡英量增加、能源浪費等一系列問題,因此政府將限制廚余垃圾焚燒處理。同時由于廚余垃圾填埋而引起的滲濾液和氣味等問題,首爾已經(jīng)于2000年7月起,禁止未經(jīng)處理的廚余垃圾進入填埋場。韓國全國也于于2005年起所有填埋場不再接受廚余垃圾。目前韓國廚余垃圾的主要處理方式以堆肥為主,該技術也存在著很多問題。首先是廚余垃圾中的雜質太多,無法經(jīng)堆肥進行分解,又影響堆肥的品質。其次,韓國的廚余垃圾含鹽達到1%-3%,過高的鹽分也影響堆肥效果。第三,由于包裝廚余垃圾塑膠袋采用一般的塑膠袋,無法分解,最好采用生物可分解塑膠袋,才不至于影響堆肥的效果。韓國目前堆肥所采取的主要技術有生化沼氣厭氧消化和兩步厭氧消化。
在日本,據(jù)統(tǒng)計每年垃圾產(chǎn)生量5000萬噸,餐廚垃圾為2000萬噸,占總量的40%,18%來源于食品加工業(yè),30%來源于食品銷售渠道和酒店,52%來自于家庭。為了減少廚余垃圾環(huán)境的污染,充分利用其中資源,日本2000年頒布了《廚余廢物再生法》。該法律規(guī)定廚余加工業(yè)、飲食業(yè)和流通企業(yè)有義務減少廚余廢物的排出量和把其中的一部分轉換成飼料或肥料,并且就再生利用對象的飼料和肥料制定質量標準,到2006年企業(yè)應減少20%的新鮮垃圾排放量,并有義務對自身產(chǎn)生的垃圾進行循環(huán)利用。因此,一些大中型企業(yè)競相進行餐廚垃圾處理裝置的研發(fā)。